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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跨越发展
促进民主法律建设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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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从全省疾病防控、爱国卫生暨卫生应急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来凤等8个县级城市被授予“湖北省卫生县城(城市)”称号。
在历时三年的创建工作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先后通过了“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州级卫生县城”的考核验收。此次省爱卫会授予我县“湖北省卫生县城”称号,标志着我县城市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文明程度大幅提升,为“两会一节”的成功举办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