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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选举委员会关于来凤县2016年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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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选举委员会

关于来凤县2016年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16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共来凤县委转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2016年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我县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加快建设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率先跨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的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二、工作步骤

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从20168月中旬启动,到11月底结束。整个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810日至92日)

1、设立选举机构,拟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按照《选举法》的规定,设立县乡选举委员会,主持这次县乡选举工作,县乡选举委员会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选举工作组,由3人组成,负责若干选区的选举工作;按选区设立选举工作小组,由3人组成,负责本选区选举工作事宜。选区内划分若干选民小组,由选民推选组长、副组长,负责组织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并报县选举委员会。

2、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议。826日,集中培训县乡选举委员会成员,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学习《选举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培训选举工作骨干。会后,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组织对各选区负责人、各单位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3、划分选区。按照《选举法》第六章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四章的规定,县乡人大代表选举选区由县乡人大选举委员会划分。选区划分要便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尽量使每个县人大代表选区包含若干个乡级人大代表选区;要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了解代表候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和选民对代表的监督。选区的大小,按照人口与代表计算,以每一选区应选一至三名代表为原则。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

4、确定选举日。20161020日(农历九月二十)定为全县选举日,各阶段工作按照这个时间进行安排。

5、分配代表名额。根据《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依法重新确定。”因此,我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总名额没有重新确定,来凤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93名,全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35名(翔凤镇105名、绿水镇55名、漫水乡55名、百福司镇60名、大河镇73名、旧司镇73名、三胡乡60名、革勒车镇54名)。县乡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法》第十四条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将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

6、宣传发动。宣传工作要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代表法》、《选举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和有关选举工作政策,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来凤网站、广播电视台要把换届选举宣传作为近段宣传工作重点,认真及时地宣传换届选举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换届选举,积极参与换届选举活动,确保全县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7、各乡镇选举委员会负责将县选举委员会印制的《致选民的公开信》于93日前发放到选民手中,并张贴于各家各户。

(二)选民登记阶段(93日至914日)

1、培训登记员。挑选工作认真负责、细心,且书写比较规范的人员为登记员,组织学习掌握《选举法》第七章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五章的内容,明确登记的范围和对象。

2、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根据《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凡在19981020日(农历九月初一)前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都要按选区予以选民登记。

3、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完毕后,应在913日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并发放选民证。

4、召开第二次选举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安排布置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工作。

(三)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915日至1013日)

1、推荐代表候选人。按照《选举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

2、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各选区将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上报县乡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汇总后提交党委,党委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综合评价、考察、审核把关后,于105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

3、酝酿、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按照《选举法》第三十一条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各选区的选民小组对张榜公布的代表候选人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4、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各选区将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上报县乡选举委员会,并于1013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时,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5、核定选民人数。各选区反复查实选民人数,上报县乡选举委员会。

6、召开第三次选举工作会议,总结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工作,安排布置投票选举工作。

(四)投票选举阶段(1014日至1020日)

1、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各选举委员会对各选区的选举主持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掌握《选举法》第九章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内容。

2、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做到知人、知情,确保选举成功。

3、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各选区要设立好投票站,布置好选举会场,安排好流动票箱。投票选举由选举工作组主持。

4、各乡镇直机关选区经报请县乡选举委员会同意可提前进行选举,选举结束后抽调人员到各选区指导协助选举工作。

51015日,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和地点。

6、进行投票选举。全县各选区在1020日进行投票选举。事前,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公布1020日全县停工、停产、停课一天。进行投票选举,选举大会要精心组织,确保选举工作井然有序进行,使选举获得圆满成功。选举结束后,各选区及时将选举结果报县乡选举委员会。各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然后在各选区公布其当选代表名单。

(五)代表资格审查和总结阶段(1021日至1025日)

1、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发放代表证。

2、召开第四次选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选举工作。

(六)召开县乡两级新一届人代会阶段

1031前,召开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130日前召开来凤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来凤县选举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