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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代表素质要求之浅见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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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将先后进行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这也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中发[2011]4 号文件对这次县、乡人大代表的结构及素质提出了“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通过周密细致的工作,把对代表的素质要求贯穿于整个选举的全过程,使选举出来的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代表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那么,选什么样的人当人大代表呢?笔者以为:要坚持“一个观点”即政治观点:要求选举出的代表必须具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践行“三个代表”。要树立“两种意识”:一是法律意识,要求选举出的代表必须知法、懂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是群众意识,要求选举出的代表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能够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乐于为百姓做好事、办实事,积极为民代言。要注重“三大作风”:一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要求选举出的代表能够用先进的科学理论影响、教育选民,用优秀文化知识引导、带领群众致富;二是与时俱进的思想作风,要求选举出的代表要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要求,坚持更新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创新;三是严谨自律的生活作风,要求选举出的代表要能够自觉严守党纪国法,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公私分明,正确运用人民给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要把握“四项条件”:一是思想条件,要求选举出的代表应具有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对党对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思想境界;二是品行条件,要求选举出的具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能力,能够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决不能只“画圈举手”随大流,更不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三是身体条件,要求选举出的代表要具有健康的体魄,能够担负起繁重的工作任务;四是能力条件,要求选举出的代表应是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既能自己富,还能带领和帮助身边的群众共同致富。

  (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宋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