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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人大:坚持四位一体 谱写发展新篇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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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建始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县推进“四大工程”、拉动“三大发展”战略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行使法定职权、发挥代表作用、服务科学发展、加强自身建设“四位一体”,不断探索,勤于实践,谱写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一、坚持与时俱进,认真行使法定职权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和人事任免等法定职权,推动了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一是依法行使决定权。切实履行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除审查批准本级决算、决定预算的部分变更外,还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将红土坪新城区建设资金适时纳入财政预算、建始新城区一期工程(即建始大道)建设资金筹措方式和修订2012-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等议案,依法作出决议、决定,通过法定程序努力将县委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的意志,促进了县委有关重大决策的推进和实施。

  二、是依法行使监督权。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对民生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实施等依法开展监督。不断创新评议方式方法,根据县委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意见,先后对县国土局、县粮食局、县药监局开展部门工作评议,促进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组织调查组和视察组,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学校布局调整、创省级卫生县城等专项工作进行视察或调查;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均进行跟踪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如针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出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及时研究处理;县委书记谭志国亲自率分管副县长和部门负责人现场办公,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县人民政府及时对火车站、红土坪组团和县城区以及长梁下坝组团备用水源进行规划建设。

  切实开展执法检查。以人民调解法和社会保险法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提出了完善人民调解激励机制、大力推进社保费征缴扩面等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积极研究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如针对“加强保障,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的激励机制”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对医疗纠纷调解、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6个委员会集中挂牌、统一使用调解设施设备,并由主管部门派遣工作人员坐班处理事务,促进了人民调解法的更好实施。

  夯实监督工作基础。为增强监督实效,县人大常委会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作为知情监督基础来抓,新设立了信访室,专门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对信访件及时交办、转办和督办,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是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尊重和支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自主表决权,通过任前法律考试、听取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等工作程序,增强了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和民主法制意识。

  二、坚持代表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始终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联系群众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

  一是建立联系机制。县人大常委会以乡镇和县直为单位,将州县241名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共组建了11个代表活动小组,代表活动小组适时开展活动,密切代表联系,了解代表的愿望与心声,努力为代表和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建立代表制度。分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代表法及省实施办法专题培训,完善了监督、激励、约束等机制,探索建立了代表学习、代表活动、联系选民等制度,规范了代表行为。如在部门工作评议中,县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与部门面对面沟通,既增进了了解,又提高了代表的积极性。

  三是促进代表履职。推行“代表联系选民中心户”和“代表公示栏”,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调查与视察,促进代表积极履职,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如在“六五”普法和法制建设工作情况、学校布局调整与林业产业视察中,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建议。

  四是督促建议办理。高度重视建议办理的监督工作,在定期督办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代表与承办单位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沟通交流情况、通报办理进度等方式跟踪督办,并将办理建议的满意度纳入承办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坚持开展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提高了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坚持围绕中心,全力服务科学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决定,维护县委的权威,服从和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为促进跨越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精心确定监督议题。每年初,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确定了城市防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安全生产、专业合作社建设等监督议题,并紧扣县委决策和中心任务尽心履职。

  二是积极参与重点工作。积极参与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全县重点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企业出主意、想办法、筹资金、搞协调,破解工作难题。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的全州重点工业项目泰丰水泥100万吨旋窑生产线、建始民族高中建设、廉租房公租房建设、209国道绕城线建设、209国道大修、武陵山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扶贫试点项目等建设项目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此外,“三万”活动、“双联双促”、新农村建设、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等工作,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并带领相关部门领导实地调研,通过现场会的形式予以推进,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是努力促进科学决策。除依法履职外,根据县委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被征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将调查报告送县领导参阅。县委书记谭志国对被征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县人民政府根据县人大调查所反映的问题,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完善;激活民间资本促进民营企业发展部分调研建议也被县委、县政府采纳,写入了《关于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四、坚持求真务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监督司法工作办法;修订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等7项规章制度,编印了《建始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为保障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推进规范化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是提高议事水平。坚持 “零纰漏”、“零失误”目标,努力提高服务“三会”水平。坚持会前七日向组成人员送达审议材料,便于组成人员熟知审议内容,酝酿审议意见,审议质量不断提高。同时,还建立会议通报机制,每次会议都适当邀请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或者副主席、人大代表和新闻工作者列席会议,会后及时编印常委会公报、调查与视察,公开县人大及常委会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提升干部素质。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取干部在线学习、参加培训班和出席交流会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干部职工素质不断提升。组织人大干部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地方人大代表和干部培训班培训,先后加入了长江流域和鄂渝湘黔人大工作联席会,通过培训与交流,既熟悉了人大业务,学习了先进经验,又拓宽了工作视野。

  四是强化机关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机关整体搬迁至工业园区,办公条件显著改善。紧紧把握人大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制定人大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并及时兑现奖励资金,激发宣传活力,2013年7月被表彰为全州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接待工作先进单位。认真落实“七严禁”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25项机关管理制度,荣获州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开创了新的局面,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探索,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关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